投教问答 | 交易所会对哪些异常交易行为从严从重监管?
问:交易所会对哪些异常交易行为从严从重监管?
答:(1)上交所方面。投资者实施异常交易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将《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和《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监控指标下调从严认定异常交易行为、从重实施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①在一定时间内反复、连续实施异常交易行为;
②对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或者存在退市风险的股票实施异常交易行为;
③对本所交易监管中向市场公开的重点监控股票实施异常交易行为;
④涉嫌操纵市场;
⑤因异常交易行为受到过本所纪律处分,或者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制裁;
⑥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从严认定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标下调幅度不超过50%,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外。
(2)深交所方面。投资者实施异常交易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可以下调监控指标从严认定异常交易行为,从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从严认定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指标下调幅度不超过50%,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外:
①在一定时间内反复、连续实施异常交易行为;
②对严重异常波动股票、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存在退市风险的股票实施异常交易行为;
③对深交所交易监管中向市场公开的重点监控股票实施异常交易行为;
④异常交易行为涉嫌操纵市场;
⑤因异常交易行为受到过深交所盘后限制交易,或者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制裁;
⑥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