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问答 | 转融通证券出借的出借期限和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2023-10-16 10:5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问:转融通证券出借的出借期限和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答:(1)出借期限方面: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证券出借的,证券出借期限可在1天至182天的区间内协商确定。

  通过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证券出借的,实行固定期限,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182天共5个档次。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证券出借的期限。

  (2)申报数量方面: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证券出借的,申报数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①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的整数倍;②出借人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0万股(份)。

  通过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证券出借的,申报数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①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的整数倍;②出借人最低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份),最大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0万股(份);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报数量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