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答:(1)申请文件不齐备且未按要求补正;
(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办券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因证券违法违规被证监会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证券市场禁入,被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被证券业协会采取认定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等相关措施,尚未解除;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